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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职工个人档案查阅须知

编辑: 综合科   发布日期: 2014-06-18   浏览次数:    来源:人事处   【打印】
根据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定,个人因报考学历复印成绩、转迁户口、政审(含出具与档案有关的证明材料)等事宜,一律需要通过部门的人事秘书帮助办理,个人不得查阅自己的人事档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