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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证明开具须知

编辑: 综合科   发布日期: 2014-09-04   浏览次数:    来源:人事处   【打印】


1、所有教职工因公出入境、赴港澳台,均需办理请假手续(含法定假日及寒暑假);《江南大学教职工请假审批表》务必有部门一把手签字并盖章;
2、使用教师可先下载工作证明模板修改相应内容后,电邮发至jndxrsc@jiangnan.edu.cn,邮件发出后即可携带《江南大学教职工请假审批表》到综合科取工作证明,综合科将根据请假表出具与请假事由内容相应的工作及收入证明;
3、凡出国费用由部门或学校承担的,均需在请假表“请假事由”项写明;如“参加xx学术会议,费用由xx学术会议承担”等;费用自理可不写;
4、其他事由出国也可用该模版,修改相应内容即可,操作过程相同。